一场开在看守所里的检察听证……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时间:2023-05-16 17:09:19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冲 通讯员 段磊

“我对之前打架斗殴所犯下的错误进行深刻的检讨,在看守所的这段时间,我每天都在想,如果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一定不会再做对社会有害的事……”

为更好地贯彻“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5月11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平房区检察院未检办进入区看守所内,对一起逮捕后侦查阶段的未成年人聚众斗殴、故意伤害案件召开羁押必要性不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人就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小新(化名)的基本情况、已查明案情及法律适用和建议变更强制措施的理由向与会人员进行了详细的阐述。侦查人员和看守所管教员分别对立案侦查期间小新的表现和社会调查、一个月以来在所内的羁押表现及谈话教育时其思想变化等情况进行说明;小新所在学校的校长介绍了其在校期间表现,同时希望其能早日回归校园;小新的母亲表示今后一定对其严加管教,使其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随后,听证员们分别围绕小新的罪名、认罪悔罪态度和表现、社会危险性、帮教条件等就其是否有羁押必要发表各自意见。最后,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小新变更为非羁押强制措施的建议,助其回归社会。

据了解,这是平房区检察院首次在看守所针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举行不公开听证会,也是帮助涉案未成年人改过自新,重新融入社会的一次积极探索和尝试。通过举行听证会的形式,广泛听取各方意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增强公信力和说服力,彰显了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的司法关怀和人文关怀,实现了检察公正和检察温度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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